8.1 工程施工


8.1.1 转运站的各项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8.1.2 在转运站施工前应完成设备选型,施工单位应按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编制施工方案,并应向业主提交施工方案。
8.1.3 施工单位应按施工方案和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准备,并应符合施工进度计划和场地条件合理安排施工场地。
8.1.4 工程施工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和经审核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
8.1.5 转运站工程施工变更应按规定程序和经批准的设计变更文件进行。
8.1.6 施工过程中设备基坑开挖、预埋件安放和定位应在设备厂家配合下进行。
8.1.7 工程施工使用的各类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8.1.8 从国外引进的转运、运输设备及零部件或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与设计文件及有关合同要求一致;
    2 应与供货商提供的供货清单及技术参数一致;
    3 并应按商务、商检等部门的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与手续;
    4 应符合我国现行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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